報考駕照的考試是由車管所安排的,而車管所所屬單位是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車管所的職責範圍包含駕駛證業務,其中駕駛員考試崗崗位職責如下:
1、安排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考試計劃;
2、嚴格審核參加考試人員的身份,嚴格按照考試項目、内容、标準和規定的時限進行考試;
3、嚴肅考試紀律,規範考場秩序。科目一、科目二考試場地實行封閉式管理,禁止與考試無關的人員進入考試場地;
4、考試後在考試成績表上記載考試成績,落實雙簽名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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