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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就是選擇一種方式來建構自己生活的意義。
而生活最大的勇氣,就來自“自己做選擇”的過程之中。
21讀書
01 現代生活需要人們不斷地做出選擇
每個人都必須做出生活中重要的決定,比如接受什麼教育,選擇什麼職業,找誰做終身伴侶,居住在哪裡,等等;還要做出大量的日常選擇,比如今天買什麼食物,穿什麼衣服,下次投票給誰,去哪裡度假,晚上和周末做什麼,等等。
在世界上較為貧困的地區,生活可能沒有提供那麼多選擇。居住在這裡的人們基本認為,生活就是做你必須要做的事:要麼遵守,要麼忍受。例如,你可能不得不每天步行兩小時去取飲用水,你可能不被允許批評地方當局,你可能無法獲得醫療保障,你可能無法選擇或擁有一份職業。
此外,在富裕的國家裡,那些沒有特權或财富的人,也經常感覺自己沒有太多選擇,隻是日複一日地努力生存。
然而,仔細觀察就會發現,即使你沒有什麼特權,事實上仍能做出選擇。這些選擇不是選擇 A 或選擇 B,而是選擇你對待現實的态度。例如,你可能無法在美食佳肴之間做出選擇,你可能隻有一頓不太豐盛的午餐,但你仍然可以選擇說“謝謝”還是表達不悅。
因此,對所有人來說,無論在什麼社會和文化情境下,無論是否享有特權,思考自由、選擇、責任和義務這些詞意味着什麼,思考自由與責任之間的存在困境如何呈現在我們面前,都是意義重大的。
當一個人面臨兩種或兩種以上的可能性時,選擇或決定就出現了,他會考慮所有這些選項,最後對其中一個說“是”,并因此放棄其他選項。
選擇以自由為前提。
自由意味着你能做自己想做或認為正确的事情。自由意味着自主權,與之相反的是約束和強迫。如果在某個特定的情境中,一個人不止有一種選擇,他就擁有選擇或行動的自由。
選擇也意味着責任。
當你對一件事說“是”而對另一件事說“不”時,這對你自己和他人都會産生某種影響。負責就是接受自己行為的後果。負責地生活,意味着充分意識到自己行為的後果。對某件事負有責任,幾乎等于對它負有義務。
當一個人對某件事做出承諾時,這個人的意志就被激活了;當一個決定在現實生活中被執行時,它反過來就會導緻行動。有時候,這樣的決定就如同投身或躍入未知。
02 如何做出重要的人生決定
一個人在生活中做出的最重要的決定,被稱為存在性的選擇或重要的人生決定。在我們的一生中,會有許多這樣的時刻,無論我選 A 還是 B,無論說“是”還是“否”,它都是至關重要的。
這種緊迫感可能出現在以下情境中:當你選擇結婚或者離婚時;當你決定是否要生個孩子時;當你考慮職業和工作場所時;當你考慮旅行和搬家的問題時;當你打算學習新的技能時;當你考慮是否要退休時;當你接受命運或環境對你造成的後果時;或者當你遇到其他利益攸關的問題時。
人們是如何做出這些重要決定的?個人如何才能做出正确的選擇?我們是通過理性的計算,通過列舉利弊的方式來完成的嗎?關于何為正确的直接信息是來自内心還是上級?
這個決定來自一個完全不同的“自我”—一個新的、迄今未知的自我部分—的展現,還是人們實際上沒有經過深思熟慮就做出了決定,以至于他們突然發現自己結了婚、有了孩子或做着某種工作?
請描述一個你不得不做出艱難決定的情境,描述一下你的想法以及你是如何做出決定的。
大部分人的回答表明,在重要的決定過程中,兩個選擇經常相互競争,每一個都在用力拉扯個體。直到某個選擇被确定時,這個過程才會落幕。
這類決定的過程似乎是這樣的:兩個互不相容的目标被相互比較、權衡;其中一個被選中,另一個被放棄。為了達到預期目标,意志力被調動起來。
不過,值得注意的是,這兩個目标對下決定的人來說,并不是同等重要的。可以說,如果你不能實現這個目标,你就辜負了更好的。
我們生活中所面臨的關鍵的困境往往是在兩極之間做出選擇。一方面是表現友好、順從社會、遵守習俗、跟随大衆,另一方面是堅持自己、真誠、誠實、率直、負責。
此外,有時候,決定并非是兩項選擇的比較,而是共同目标的達成:比如,令人愉快的選擇也是更恰當的選擇;解決方案不是争論雙方中有一個人退出,而是兩個都留下來一起解決問題。
然而,無論是哪種決定類型,真正的決定可能純粹基于生存本能:這關乎我的人生。
所以,如果一個人選擇了非傳統的道路,而不是常規的道路,有時候往往是個人力量得到複蘇。可以說,一個人,做決定的時候,才有自我。
03 你的決定如何影響你成為自己
決定是已然存在的自我的邏輯延伸,一個人先做出選擇,然後被這個選擇所塑造。因此,個體成為什麼樣的人,實際上是其做出或無法做出的決定的結果。這裡采取哪種方式,取決于你對自我本質的看法。
個人的自我建構最初是可塑的,但是通過人與世界的互動,它被構建成某些特定的模式。這些模式表達了沉澱的觀點或關系方式,使自我建構具有了一種實體感。這些沉澱物的核心是關于世界和自我性質的信念。這些信念将整個自我建構和個人身份聯系在一起。
斯皮内利說,這些沉澱的信念是我們建構自我的基石。
在存在主義理論中,“信念”一詞也可以被認為包含了個人對未來生活的希望。基本信念往往是在一個人的發展過程中,作為個體解決危機和困境的方案而逐漸獲得的。
有些信念可能多年來一直處于自我建構的核心,并對個人的日常生活産生巨大影響,比如:
“我很醜”
“至少我能解決實際問題”
“我在學術方面很在行”
“我深知如何與異性打交道”
“我的記性不好”
“我很邋遢”
“他們可能不想要我”
“一切都可能出錯”
“我不擅長主持會議”
斯皮内利指出,這些沉澱的信念經常與現實發生沖突,這為個人發展提供了一種重要的可能性。由于這些沉澱的信念的動力非常強大,常見的情況是,現實不得不根據信念進行調整。這是因為個體否認或重新解釋了挑戰自我建構的現實情況。
例如,如果一個人認為自己很醜,即使受到真誠的贊美,他也很容易不屑一顧,認為贊美者是想得到什麼。
此外,如果有人認為自己在學術方面非常出色,然後收到了負面評價,他們很容易覺得受傷,并認為批評是不公平的,而不是将其視為學習的機會。
與現實的沖突也有另一種可能,即一個人開始質疑自己的許多固定看法:關于他是誰,将來成為什麼或做什麼,擅長什麼或不擅長什麼。這個人也可能打開内在世界,而不是向外封閉自我。
如果自我建構的每個方面都接受挑戰,那麼就有可能改變整個自我建構。重新審視我是個什麼樣的人,以及我如何看待自己,為改變我身處其中的所有重要關系鋪平了道路。
因此,與某人的自我建構進行對話,可能會引起一種保護性的反作用,因為自我建構在其擁有者看來是如此珍貴。但這種對話也可能是富有成效的,因為即使是一個小小的開口,也會産生許多美妙的結果。
04 真的無法自由選擇嗎?
一個非常普遍的觀念是:人類有很多事情是被迫去做或者不得不做的。這種想法滲透在我們整個文化中。在某種程度上,我們似乎都接受了這種思維方式。如果治療師和教師嚴重依賴這種思維方式,那麼他們也會在來訪者和學生的生活中推而廣之。
這個觀念是正确的嗎?我們每天都有許多不得不做的事情嗎?它們都是非做不可的嗎?讓我們嘗試探究這一觀念的本質。
在我們的生活中,是否有任何情境讓我們有理由說:我是被迫做這件事或那件事的?答案是:很少。
我們可能會想到嚴刑拷打的情況,想到無法拒絕施虐者的情況,想到人們受到死亡或傷害的威脅—在遭遇戰争或者犯罪團夥的情況下;這個時候,我們似乎有理由說:我是被迫做這件事或不做那件事的。
此外,當一些人面對海嘯、飓風和其他災難時,在這樣的環境中,他們無能為力,隻能逃跑或者搶救一點東西。
還有,如果人們或其家人确實在忍饑挨餓,處在無法生存的邊緣,似乎可以說他們被迫四處覓食。在世界上的一些地區,這種被迫的情況相當常見。但在世界上更發達的地區,這種情況已不再普遍;很幸運,它是不常見的。
然而,在許多發達和富裕的國家和地區,人們也經常會說“我是被迫的……”或“這是必須的……”。這些話語通常并不能反映現實。
比如,自弗洛伊德以來,人們普遍認為,個體成年後的痛苦和性格可以追溯到童年的某些事件或情境。
今天,不僅心理學和精神病學的面談中包括對童年狀況的探究,童年和教養也成了朋友間談話的一個重要話題。報紙雜志和其他媒體上也充斥着關于“童年創傷決定孩子一生”的論調。
然而,存在主義心理學對童年角色有着不同的理解。
每個人都不止有一種童年經驗。在記憶的某個地方,我們似乎有無窮無盡的早期經驗,它們在原則上都是可獲取的。在這些經驗中,我們“選擇”記住數量有限的,通常是某些特定類型和基調的經驗。
存在主義認為,将單向的因果關系附加在人類生命之上是一種扭曲。
人類的心理狀态和行動的原因,與台球運動的原因并不相同。一個人的心理狀态和行動源于他的意圖,源于他在這個世界上的需求。在童年經曆的虐待和成年後經曆的虐待之間,可能存在主題上的相似,但這并不意味着前者導緻了後者。也可能是後者“導緻”了前者,因為我在工作場所遭受的實際虐待,突然讓我從龐大的記憶庫中回憶起特定的童年經驗。
那麼,從存在主義的角度來看,童年的角色是什麼呢?
童年的角色就是,成年人利用它來定義自己現在是誰。我們都和父母一起經曆過好的和壞的時刻,我們都在童年有過快樂和不幸的時光,我們都經曆過成功和失敗。
作為成年人,我們“選擇”記住的,是那些符合自我建構或自我定義的内容。
如果我認為自己是成功的、樂觀的和有能力的,我就傾向于“選擇”支持和促進這種自我建構的童年記憶。另一方面,如果我認為自己是一個無能的、不幸的受害者,在童年記憶庫中保留的回憶就可能會支持這一看法。
對于當今社會的絕大多數成年人來說,認為自己由童年經曆所決定是不恰當的。幾乎對所有人來說,這是一種普遍流行的信念;我們不約而同地利用它,使自己不必為當前的生活負責,不必認真對待當前生活的挑戰。
這種觀點很自然地體現了存在主義對“人能否自由選擇”的看法:你不是被迫的,相反,你是有選擇的!我們要承認這一點,并為自己的選擇負責。
05 創新是從而哪兒來的?
薩特認為,責任是“意識到自己是某件事的無可争議的發起者”。薩特接着說,抱怨是毫無意義的,因為沒有任何來自外部的東西可以決定一個人的感覺、生活或身份。
如果你身處特定的情境,那是因為你選擇了這種情境。你總是有可能擺脫這種情境,或者以某種方式改變它。
沒有不可改變的情境。有時候,無法改變周圍的環境,但在這些情況下,你可以改變自己的反應,從而改變你向環境發出的信号,進而改變情境本身。
對自己的生活負責,意味着承認你的生活方式,承認你的選擇和疏忽。但這裡也有另外一層含義。從最基本的意義上說,你創造了自己居住的世界。
在一個非常重要的程度上,你的所見、所感和所想都來自内在,即使它看似來自外在。當你觀察一棵樹或一個人時,你看到的主要來自内心。不同的人在同一棵樹或同一個人身上,會看到非常不同的東西。
因此,如果我“看到”一棵美麗的樹,一個可憐的孩子或一個讨厭的老闆,事實上這些内容大多來自我自己。我所見的是我對所遇現象的“加工”。個人建構或(與對象)共同建構了他們的世界,然後使它看起來好像獨立于這種建構。
因此,對自己的生活負責,就意味着我要意識到,我在世界上的哪些地方設置了自己的特殊模闆。
我看到和談論的“惡意”現象,也可能傳播成為他人的成見和偏見。我看到的“優美”風光,也可能傳播給同事、朋友和鄰居,而這對他們可能毫無益處。你能為他人做的最好的事情,就是承認你對自己所談論和所處的世界的添油加醋。
人類總是如此費盡心思地逃避責任,歪曲的責任概念無處不在。比如,許多人深信,是他們的配偶、老闆或同事刻薄、控制欲強或以自我為中心,而他們自己很完美,不應該受到責備。他們不明白,刻薄、控制欲或以自我為中心的行為總是在關系中發生,他們在這段關系中也有自己的責任,因此有機會改變它。
承擔責任和負責地生活,并不等于整天忙着為别人服務,并不意味着自我犧牲和無私忘我,不意味着狂熱地确保每件事都做對,也不意味着悔恨地沉思世界上的所有問題。
負責地生活,是與這個世界自由和開放地相遇,是承認你自己現在的樣子,承認你現在所處的位置,自由地呼吸,正視眼前事物,活在此時此地。負責地生活,是在尊重自己、尊重他人和尊重自然及世界之間找到平衡,并且心平氣和地做到這一點。
來源丨文章摘自《存在主義心理學的邀請》,作者:[丹麥]博·雅各布森,21世紀經濟報道獲北京聯合出版社授權發布。
編輯丨陳思 實習生 黃菁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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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主義心理學很少用來診斷來訪者的心理問題,它更多是幫助每一個人獲得更多的生命活力,探索特定的人性維度,反思自身,更勇敢更辯證靈活地看待幸福與痛苦、愛與孤獨、成功與逆境、死亡焦慮與生活投入、選擇與責任、混亂與意義等議題,坦然地接納生命裡的好與壞,從而更加自由開放地與世界相遇,實現潛能,找到自身存在的意義。
《存在主義心理學的邀請》
作者:博·雅各布森
出版社:北京聯合出版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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