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牙規則全稱為《統一提單的若幹法律規定的國際公約》,是關于提單法律規定的第一部國際公約。1924年關于統一提單若幹法律規定的國際公約,簡稱《海牙規則》,1931年6月2日起生效,為統一世界各國關于提單的不同法律規定,并确定承運人與托運人在海上貨物運輸中的權利和義務而制定的國際協議。
維斯比規則是《修改統一提單若幹法律規定的國際公約議定書》的簡稱。于1968年2月23日在布魯塞爾外交會議上通過,自1977年6月23日生效。是《海牙規則》的修改和補充,故常與《海牙規則》一起,稱為《海牙維斯比規則》。
漢堡規則是《聯合國海上貨物運輸公約》的簡稱。于1978年3月6日至31日在德國漢堡舉行由聯合國主持的由78國代表參加的海上貨物運輸大會讨論通過,于1992年11月1日生效。截至1996年10月,共有成員國25個,其中絕大數為發展中國家。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