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微商産品,人們第一印象就是誇大宣傳,産品沒有保障,很多消費者對微商也都抱有一種懷疑的态度。不過,傳統大品牌涉足微商領域,給微商帶來了新的變化。
例如,娃哈哈和中南集團合作推出的天眼晶晴,蒙牛專供微商渠道的慢燃和凝純,王老吉旗下的吉悠産品等等,這些大牌涉足微商領域,并為此取了一個更容易被接受的名字“社交零售新渠道”。
這些背靠大牌的微商産品,一方面有大品牌做背書,大牌明星做代言,并且有相關的資質證明,消除了消費者對微商品牌的不信任感,這對微商來說無疑是解決了最大的難題。
而另一方面除了生産環節,産品的定價、招募代理、營銷等都由外包的微商團隊、社交零售團隊運營,沒有微商基因的傳統品牌也可以借外包團隊,運營好微商團隊,從龐大的社交渠道獲取流量,争奪利益。
傳統品牌和微商團隊的結合可謂是強強聯手。但是,過于依賴外包微信團隊、社交零售團隊運營,對于這些經營了幾十年的老品牌來說,也是危機四伏。
過去,大品牌的商品線下銷售,主要依托的門店。門店跑路的可能性小,産品出了問題,消費者也可以“冤有頭,債有主”的找門店解決,門店可以向上遊經銷商、代理商反映,從而提供給消費者合理的解決辦法。因此,消費者對門店的信任感更強。
而如今,這些依靠微商進行銷售的産品,依靠人去銷售,這裡面存在的變數就太多了。微商團隊内的代理商,與社交圈内的消費者之間的關系薄弱。消費者買了微商的産品之後,如果商品出了問題,代理商怕麻煩推诿解決,或者删了你的聯系方式,消費者可能無處訴苦。
如此情況下,即使是有大品牌做背書,但是微商團隊的運營不夠負責,吃虧的還是消費者。而且這些不愉快的消費經曆,還會進一步影響消費者對整個品牌的看法,給大品牌蒙上一層陰影。
不僅如此,産品的運營銷售權由外包團隊把持,這些團隊會為了利益,可能會出現誇大産品性能、拉人頭發展下線、定價體系混亂等情況,讓微信代理商、消費者、品牌三方的利益受損。看似強強聯合、新的銷售渠道的探索,結果可能讓品牌方賠了夫人又折兵。
所以,對于傳統的品牌來說,涉足微商領域未嘗不可。但是品牌不應該隻做一個“甩手掌櫃”的角色。在社交渠道銷售産品時,品牌放還是應該建立相應的制度,做好監督。否則的話,等到砸了自己招牌的那天,後悔也來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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