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二十四節氣是十二個中氣和十二個節氣的總稱,有立春、雨水、驚蟄、春分、清明、谷雨。立夏、小滿、芒種、夏至、小暑、大暑,立秋、處暑、白露、秋分、寒露、霜降。立冬、小雪、大雪、冬至、小寒、大寒。在二十四節氣裡節指的是一年中的一個節段,是一段時間的表示,而氣則指的是氣候,是天氣變化的概述。
2、二十四節氣,是幹支曆中表示自然節律變化以及确立“十二月建”的特定節令。它最初是依據鬥轉星移制定,北鬥七星循環旋轉,鬥柄繞東、南、西、北旋轉一圈,為一周期,謂之一“歲”(攝提),每一旋轉周期始于立春、終于大寒。現行的“二十四節氣”是依據太陽在回歸黃道上的位置制定,即把太陽周年運動軌迹劃分為24等份,每15°為1等份,每1等份為一個節氣,始于立春,終于大寒。“二十四節氣”是中華民族悠久曆史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凝聚着中華文明的曆史文化精華。
3、“二十四節氣”是上古農耕文明的産物,農耕生産與大自然的節律息息相關,它是上古先民順應農時,通過觀察天體運行,認知一歲(年)中時候(時令)、氣候、物候等變化規律所形成的知識體系;每個節氣都表示着時候、氣候、物候,這“三候”的不同變化。二十四節氣,表達了人與自然宇宙之間獨特的時間觀念,蘊含着中華民族悠久的文化内涵和曆史積澱。它不僅在農業生産方面起着指導作用,同時還影響着古人的衣食住行,甚至是文化觀念。
4、在國際氣象界,二十四節氣被譽為“中國的第五大發明”。2016年11月30日,二十四節氣被正式列入聯合國教科文組織 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産代表作名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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