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縣鄉機構改革中,有的機構被撤銷,機關的公務員合并到其他的科局。也有一部分機構和其他的機構合并,從而實現了機構的增肥。機構合并,帶來的效應是明顯的:一方面,機構合并使得新單位的權力變大了,職能增加了。另一方面,大單位更容易幹事創業,更容易出實績,也更容易出幹部。現在,小編就和大家一起聊一聊,在縣鄉機構改革中“增肥”的三個科局。看看有沒有你所在的單位呢?
1.農業農村局
大家都知道,我國是一個農業大國,三農問題始終是國家關心的重中之重。因此,從過去到現在,農業在國家工作大局中的地位都非常重要,各級公務員機關中,涉農部門都非常多。尤其是在縣一級,涉農科局特别多。比如,過去,縣直機關既有農業局,又有畜牧局,還有稅務局,甚至林業局的一部分職能也涉及到農業。涉農的資金、項目分布在不同的部門,不同部門的辦事規則不一樣,辦事效率不一樣,對于提升農業效率和農村工作而言,顯然是有影響的。
因此,着眼于促進三農工作,提升農業農村工作效率,在縣鄉機構改革中,多地都成立了農業農村工作局,在原農業局的基礎上,将其他涉農部門或有關部門的涉農職能歸口到農業農村工作局。相關的人員并入農業農村工作局,使得農業農村工作局的力量更強大,資源更豐富,職權更重要。力量、資源、職權都得到了充實,在這樣的背景之下,農業農村工作局的幹部,前途也更為可觀。
2.文化和旅遊局
大家都知道,過去多地的縣直機關,既有文化局,又有旅遊局。文化局和旅遊局的職能,也出現了相互交叉和重疊的部分,容易造成資源浪費。文化和旅遊本來就沒有辦法完全區分開來。很多時候,建設文化基礎設施,目的是為了發展旅遊業。還有一些時候,必須為旅遊業注入文化特色,才能夠增強旅遊業的吸引力。因此,在文化和旅遊的行政主管部門分開的前提下,并不利于推進文旅協作,實現文旅互動。
機構改革之後,在縣級層面,基本上都在原有文化局和旅遊局的基礎上,合并組建了新的文化和旅遊局,統籌履行好文化和旅遊的職能。成立文化和旅遊局之後,文旅局的力量得到了極大充實,避免了文化和旅遊項目的重複建設和資源浪費,從而使得文旅局的實力得到增強,文旅局的幹部也更容易出成績,更容易得到提拔。
3.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在縣級層面,過去曾經既有國土局又有規劃局的情況,它們的職能同樣有交叉和重疊的部分。現在,多地都已經成立了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從而使得職能更加優化,辦事效率更高,也更有利于保護國土資源,并提升國土資源的利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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