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讓人期待的“逐月”終于來了!隻不過,讓好多人對達到退休年齡後,到底退休金能夠拿多少?由于理解上的偏差,有人說隻拿20%的退役金,卻忽略了一些其他發放的内容。這樣的理解是不對的。
也有今年之前選擇“自主”的戰友擔心,未來退休後的退役金是否也會發生變化?以前有說,退休後可能也社保保障。
要不是現在取消自主政策,如果沒有414,選擇“自主”的戰友肯定也不會擔心什麼。自從有了“414”以後,從今以後也沒有現役的戰友選擇“自主”,讓大家對以後的政策如何實施,可能就多了一份擔心。特别最近“逐月”出台這樣的政策以後,更讓他們不淡定了。
實際上,如果我們認真研究一下政策細節就會發現,以後的“逐月”與以前的“自主”,并不是簡單的2.0升級版,特别是退休年齡以後退休金的發放,兩種安置方式上有本質的區别。
為了幫助大家搞明白這兩個安置方式的區别,我們先來看看這兩個安置方式,到退休年齡後退休金是如何發放的?如果把這些問題都搞明白了,選擇自主擇業的戰友,就不要再過多的擔心了。
自主擇業退休年齡後如何發放?
中發[2001]3号文件《軍隊轉業幹部安置暫行辦法》,第四十一條:自主擇業的軍隊轉業幹部去世後,從去世的下月起停發退役金。
逐月領取退役金達到退休年齡後将如何發放?
逐月領 取退役金的退役軍人,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時,保留當月退役金(含艱苦邊遠地區補助)的一定比例,自下月起按照規定發放終身。其中,擔任軍官、軍士 16 年的保留 20%,每多 1 年保留 比例增加 1%,每少 1 年保留比例減少 1%,保留比例不超過 25%。
逐月領取退役金的退役軍人基本養老保險和職業年金補助,按照安置到企業的退役軍人辦法計 算。保險關系、補助資金根據國家和軍隊有關規定轉移。退役後 就業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接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未就業的可 以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符合國家規定基本養 老保險待遇領取條件的,享受養老保險待遇。
從“自主”和“逐月”這兩種安置方式退休年齡後的退休金情況來看,“自主”的退役金是可以發放終身,如果轉業後在地方參加工作後,社保交滿15年以上,還可以在退休後再領取一份地方發放的退休金(目前,已經有在地方交社保滿15年的戰友,達到退休年齡後領取了地方發放的退休金)。這樣說,自主的達到退休年齡後,原來發放的退役金退休後繼續發,如果地方交社保滿15年的,可以再拿一份退休金。隻不過自主的到地方交的社保年限比較短,如果按标準基數交,也拿不了多少錢,經濟好的地方差不多在2000元左右,中西部地區可能還要少好多。
“逐月”的達到退休年齡後,退休金發放的情況與自主不同,僅保留退休當月20%-25%的退役金,這部分退役金可以發放終身。還有一部分是與“自主”的不同,自主的到地方工作後,社保是從0開始交,而“逐月”的戰友,在部隊的養老金和職業年金是轉到個人帳戶,2014年之前的軍齡視同繳費年限。這樣到了退休年齡後,就是沒有繼續參加工作交社保,也有二十年左右的繳費年限,同時還可以拿2014年以後個人帳戶裡的職業年金。如果退役後繼續上班工作,到達退休後的社保年限是累加的。(這裡不計算具體的退休金情況,以及退休後能拿多少錢進行對比,以後會專門再發一篇文章,有關退役金及退休後養老金的文章。)
也就是說,“自主”的到達退休年齡後,可以領取部隊足額的退役金 到地方參加工作以後的退休金。如果沒有交滿15年社保,隻能領取原來标準的退役金。
“逐月”的到達退休年齡後,可以領取達到退休年齡最後一個月退役金的20%-25%的退役金 入伍後加地方工作後的養老金 每月分發的職業年金。
由于自主以後的養老金和職業年金在轉業時沒有轉到個人帳戶,這部分錢是沒有算給自主的戰友,也就不要擔心未來退休後領取社保了。
從《退役軍人保障法》第八十四條,本法施行前已經按照自主擇業方式安置的退役軍人的待遇保障,按照國務院和中央軍事委員會的有關規定執行。
這樣也就确保了“自主”的退休以後的保障方式不會變化。隻不過414随意調整退役金,讓大家對未來還會不會出現類似的操作不放心,隻是希望嚴格落實3号文件政策。
至于“逐月”以後,要想退休以後拿更多的退休金,就需要在退役後要繼續工作,如果繳的基數越高,年限越長,這樣到退休年齡後拿的退休金就會越高。相反,如果退役後沒有工作,或工作後繳的基數很低,可能最後發的退休金就不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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