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桂林一次性留工培訓補助标準是什麼
1.補助對象。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累計出現1個(含)以上中高風險疫情地區的地級市的所有大型企業和中小微企業;未出現中高風險疫情地區的5個特困行業所有大型企業和中小微企業。僵屍企業不在補助對象之列。
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以單位形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參照中小微企業實施。
2.補助标準。
按每名參保職工500元的标準發放一次性留工培訓補助,支持參保單位組織職工以工作代替培訓。所需資金使用失業保險基金其他支出科目核算。
一次性留工培訓補助同一參保單位隻能享受一次。符合條件的,還可以享受失業保險穩崗返還。
3.補助方式。
中高風險疫情地區應采取免申即享新模式發放補助,補助對象由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通過大數據比對,按參保單位受疫情影響當月的參加失業保險人數計發一次性留工培訓補助。
未出現中高風險疫情地區的5個特困行業補助對象由當地行業主管部門提供名單,或企業向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申請、主管部門協助審核認定。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按參保單位6月份參加失業保險人數計發一次性留工培訓補助。
補助發放至參保單位的對公賬戶,無需參保單位提供培訓計劃、培訓合格證書、職工花名冊以及生産經營情況證明。無對公賬戶的,由各級社保經辦機構采集參保單位信息,提供至同級稅務部門,同級稅務部門根據提供的名單提取參保單位最近一個月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三方協議賬戶信息,反饋至同級社保經辦機構。
4.執行期限。
上述執行至2022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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