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辦案程序規定如下:
(一)組織搶救傷者和财物;
(二)制作勘查材料,尋找證人,收集物證
(三)清點現場遺留物品,消除障礙,恢複交通。
【法律依據】
《交警辦案程序之程序規定》第二十六條,辦案人員與本交通事故有利害關系或者其他關系可能影響公正處理的,應當自行回避。當事人有權申請辦案人員回避。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