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買賣交易合同
(範本)
(甲方)賣方: 身份證号:
(乙方)買方: 身份證号:
經過甲乙方(買賣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買方同意購買賣方坐落于 省 市 區 路(街道) 小區 室(房号)的商品房,建築面積約: ㎡,室内建築面積約: ㎡(此面積以房屋所有權或者不動産所有權證載面積為準)。該房屋的所有權證号(不動産權證号)為: 号。
該房屋資料買方已閱,并對賣方所出售房屋和附屬設備,已經充分了解并實地勘察完畢,确認無誤,予以認可。買方願意認購該房産并自願于 年 月 日支付定金 元整(小寫:¥ 元),并簽約本買賣合同,以确認雙方的買賣關系。
一、該房産的交易總額為人民币 元整(小寫:¥ 元)。
二、雙方協定之前辦理過戶手續;屆時買賣雙方需備齊房地産過戶所需證件及相關文件。
三、雙方協商定于 年 月 日之前由賣方将上述房屋交付給買方。
四、付款方式:
1、分期分款:買方于該房屋辦理過戶手續并向交易窗口提交過戶資料之時,向賣方支付總房款的 %,共計人民币 元整(小寫:¥ 元),剩餘房款于 年 月 日之前一次性支付給賣方。
2、其他付款方式:
五、責任與義務:
1、賣方保證上述房屋權屬清楚,過戶所需材料齊全,并符合國家的政策法規及有關規定,且房屋财産的共有人對出售此房屋無異議。有關該房屋的産權糾紛、債務、稅項及租金等費用,賣方應在産權交易前處理妥當。
2、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若發生與賣方有關的房屋産權糾紛或債務債權等該由賣方負責清理,并承擔民事責任,由此給買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賣方負責賠償。
3、賣方應按約定交付日期騰空房屋,并完好保留所應交付給買方的附屬設施及原裝修。在上述房屋交給買方前未支付的使用該房屋所産生的水、電、暖、天然氣、物業費、有線電視費等其他使用費,由賣方負責結清。
六、稅費約定:買賣雙方協定,在此房屋交易過程中産生的稅費由 承擔。
七、關于房屋内現有設施雙方的約定:
出賣方不包括在轉讓範圍内的包括:
出賣方包括在轉讓範圍内的包括:
八、違約責任:
1、本合同經買賣雙方簽字後,如賣方不履行本合同義務,賣方将賠償買方房屋總成交價20%的違約金;如買方不履行合同義務,買方将賠償賣方房屋總成交價20%的違約金。
2、在簽訂本合同後,如發現賣方或買方在本次交易過程中有違法的行為,可終止為其辦理手續,所有費用及損失由違法方承擔。
3、本協議未盡事宜,買賣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經雙方簽章與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九、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争議,買賣雙方可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買賣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共有人: 共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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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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