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含義不同:生産商主要包裝食品及輕工制品的供應商,它以原料或零組件(自制或外購),經過較為自動化的機器設備及生産工序,制成一系列的日常消費用品;制造商作為品牌産品的創造者,制造商廣為人知并被認為是渠道的源頭和中心。像通用電氣、通用汽車、索尼、飛利浦這樣成功的制造商在各自的分銷渠道中占據着舉足輕重的位置。
2、對生産的産品的控制程度不同:生産商是該企業有自主生産銷售某些産品的資質與能力,不受其他任何個人與企業的約束;制造商在制造某些産品時,其産量、質量、數量、加工工藝、及産品所用的材料等都是受控于另一家企業或個人,所生産的産品也不得擅自銷售。
3、責任不同:制造商是這個産品的負責人,設計者,一個産品隻能有一個制造商;但是一個産品可以有不同的生産商,生産商隻負責生産,并不對這個産品負責,也就是說産品的質量等控制是有制造商負責的,也就是說産品出了問題,找的是制造商。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