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和實生物,同則不繼體現的哲學道理:同一性和鬥争性相反相成;矛盾雙方既對立又統一,由此推動事物的變化發展。
2、這句話出自《國語·鄭語》,為西周末期周太史史伯提出。
3、原文為:“夫和實生物,同則不繼。以他平他謂之和,故能豐長而物歸之;若以同裨同,盡乃棄矣。故先王以土與金木水火雜,以成百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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