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勞動關系,是指現行勞動法律調整的标準勞動關系和民事法律調整的民事勞務關系以外的一種用工關系,其勞動者一方在用人單位從事有償勞動、接受管理,但與另一用人單位存有勞動合同關系或不符合勞動法律規定的主體條件。其對象主要有:
1、協議保留社會保險關系人員;
2、企業内部退養人員;
3、停薪留職人員;
4、專業勞務公司輸出人員;
5、退休人員;
6、符合前述規定的其他人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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