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當事人所能夠提供的電話清單、通話記錄、短信内容、親密照片、證人證言等,其證明力相對來說比較小,通常,法院會取信的能夠直接認定“第三者”的證據有:
⑴書面證據:對方因婚外情被曝光,在情急之下寫的表示悔改的“保證書”、“道歉書”等;以及對方單位在查實其婚外情後對其作風問題作出處理的書面材料;還有就是對方與“第三者”之間的書信往來。
⑵電子證據:對方與“第三者”之間的短信、電子郵件或電話錄音等,但短信、電子郵件均應先做一公證,再提交法院為宜。
⑶視頻證據:把對方與“第三者”捉奸在床的視頻錄像或照片,收集此類證據要注意不能侵犯隐私權。單獨的親密或做愛的視頻、照片也僅僅能證明通奸事實,還不足以認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事實。如果沒有其他證據佐證,單獨的視聽資料也很難被法院采信。
如果起訴小三返還财産,還要證明配偶給小三轉帳或買房、買車等證據,是可以起訴追回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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