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商業保險是否賠償要看合同中是否約定。交通肇事逃逸不予賠付的約定屬于保險合同中的免責條款,保險公司對免責條款有提示注意和解釋說明的義務。
【法律依據】
根據《保險法》第十七條,訂立保險合同,采用保險人提供的格式條款的,保險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單應當附格式條款,保險人應當向投保人說明合同的内容。
對保險合同中免除保險人責任的條款,保險人在訂立合同時應當在投保單、保險單或者其他保險憑證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對該條款的内容以書面或者口頭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說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說明的,該條款不産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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