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别:
1、定義:就業協議是大學生和用人單位在簽訂勞動合同前,雙方确定就業意向和權益的依據。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确立勞動關系、明确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
2、法律依據:就業協議是由教育部高校學生司統一制定的,為高校應屆畢業生在就業過程中簽訂就業協議的一種書面合同。勞動合同是依據勞動合同法。
3、目的不同:就業協議主要體現畢業生情況和意見、用人單位情況和意見及學校意見。勞動合同是指勞動者同企業、事業等用人單位确立勞動關系,明确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
4、時效不同:就業協議其協議約定僅指學生在畢業後到用人單位去工作的一份書面合同。勞動合同對雙方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
5、簽發部門: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的簽證部門是各級縣、市人事調配部門。勞動合同的簽證機關是各級勞動行政部門。
6、就業協議僅僅是确立了畢業生和用人單位之間勞動關系,勞動合同更進一步确立了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