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的陷阱的防範方式是:
1、在簽訂買賣合同前,購房人應至房屋所在區域的房地産交易中心進行産權狀況調查,以确定該房屋是否存在限制或禁止轉讓的情形;
2、查看産權證,确定其房屋類型;
3、根據産權證或其他法律文件如預售合同确定産權人;
4、雙方簽訂買賣合同時應對付款流程作出明确、具體的約定。
【法律依據】
根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五條,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國商品房的銷售管理工作。省、自治區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内商品房的銷售管理工作。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