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高度直接影響到建築内的人員疏散、滅火救援,是建築分類的主要指标。
本文彙總有關建築高度的近50個問題,由淺入深闡述建築高度分類、防火定性和規範适應原則!
參考專題:
建築層數·防火定性-21問!
平屋面、坡屋面、穹形屋面-疑難處置16問!
建築高度處置!住宅儲藏室和地下室組合建造!
怎樣理解《防排煙技術标準》中的建築高度!
坡地建築(台階式地坪)-建築高度的争議&處置!
怎樣規避高層定性?單多層建築與其他建築合建!
一、《建規》中的建築高度,和其他行業的建築高度有什麼不同?
不同行業和标準,建築高度的控制目的不一樣,要求和計算方法也不一樣,比如:
1、沿城市道路的建築物,應根據道路紅線的寬度及街道空間尺度控制建築裙樓和主體的高度。
2、當建築位于機場、電台、電信、微波通信、氣象台、衛星地面站、軍事要塞工程等設施的技術作業控制區内及機場航線控制範圍内時,應按淨空要求控制建築高度及施工設備高度。
3、建築處在曆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曆史文化街區、文物保護單位、曆史建築和風景名勝區、自然保護區的各項建設,應按規劃控制建築高度。
其中,第2、3款控制區内建築,建築高度應以絕對海拔高度控制建築物室外地面至建築物和構築物最高點的高度。
而建築防火規範中的建築高度,注重建築防火及消防救援,通常是指室外設計地面至屋面的相對高度。對于屋頂火災危險性小的局部構築物,當不影響滅火救援時,可以不計入建築高度,比如女兒牆、屋頂水箱等。
本文所述的建築高度,均是指《建規》附錄A所述的建築高度。
二、民用建築的建築高度分類方法有哪些?
根據建築高度和層數,民用建築可分為高層民用建築和單、多層民用建築。其中的高層民用建築,根據建築高度、使用功能和樓層的建築面積等,又可分為一類和二類。在高層建築中将性質重要、火災危險性大、疏散和撲救難度大的建築定為一類,例如,将高層醫療建築、高層老年人照料設施劃為一類,主要考慮了建築中有不少人員行動不便、疏散困難,建築内發生火災易緻人員傷亡。
參考視頻:民用建築-建築分類!
三、廠房倉庫的建築高度分類方法有哪些?廠房倉庫的火災危險性分類與建築高度相關嗎?
工業建築(廠房和倉庫)按建築高度分類,可分為單、多層廠房倉庫和高層廠房倉庫。
工業建築(廠房和倉庫)的火災危險性和民用建築不同,其火災危險性分類,主要是根據生産和儲存物質的火災危險特性,定性或定量地規定生産和儲存建築的火災危險性分類,沒有和建築高度關聯。
雖然廠房倉庫的火災危險性分類沒有和建築高度相關,但建築高度分類仍是建築防火設施的關鍵要素。
參考視頻:生産和儲存物品的火災危險性分類-概述!
四、建築高度大于24m的單層廠房和公共建築,為什麼不劃為高層建築?
對于除住宅外的其他民用建築(包括宿舍、公寓、公共建築)以及廠房、倉庫等工業建築,高層與單、多層建築的劃分标準是24m。但對于有些單層建築,如體育館、高大的單層廠房等,由于具有相對方便的疏散和撲救條件,雖建築高度大于24m,仍不劃分為高層建築。
五、建築高度大于24m的單層倉庫,是否也不需劃為高層建築?
高層工業建築是指建築高度大于24m的非單層廠房、倉庫,不包括建築高度大于24m的單層倉庫。但是,單層倉庫與單層高大廠房有别,超過一定高度的倉庫,需酌情定性,比如貨架高度大于7m且采用機械化操作或自動化控制的貨架倉庫,屬于高架倉庫等。
六、汽車庫的建築高度分類方法有哪些?汽車庫的防火分類和建築高度有關系嗎?
1、依據不同的分類标準,汽車庫的分類形式很多,通常可以按照高度、機械化程度、汽車坡度和圍封形式等進行劃分。
按建築高度和層數,可分為地下汽車為庫、半地下汽車庫、單層汽車庫、多層汽車庫和高層汽車庫。
2、汽車庫的防火分類,主要是依據停車(車位)數量和總建築面積劃分,汽車庫、修車庫、停車場可分為Ⅰ、Ⅱ、Ⅲ、Ⅳ類,并應符合《車火規》第3.0.1的規定。
注:泊位數控制值及建築面積控制值兩項限值應從嚴執行,即先到哪項就按該項執行。
3、汽車庫的防火分類沒有和建築高度相關,但建築高度分類仍是建築防火設施的關鍵要素。
具體劃分要求及形式,參視頻:汽車庫、修車庫、停車場 -主要分類!
七、設置在多層公共建築中首層的汽車庫,屬于單層還是多層汽車庫?
多層汽車庫的定義包括兩種類型:一種是汽車庫自身高度小于或等于24m的兩層及以上的汽車庫;另一種是汽車庫設在多層建築内地面層以及地面層以上樓層的。這兩種類型在防火設計上的要求基本相同,均屬于多層汽車庫。
八、設置在高層公共建築中首層的汽車庫,是否屬于高層汽車庫?
高層汽車庫是建築高度大于24m的汽車庫或設在高層建築内地面層以上樓層的汽車庫。包括兩個類型:一種是汽車庫自身高度已大于24m的,另一種是汽車庫自身高度雖未到24m,但與高層工業或民用建築在地面以上組合建造的。這兩種類型在防火設計上的要求基本相同,均屬于高層汽車庫。
九、建築高度的計算方法有哪些?
《建規》附錄A明确了建築高度的計算方法,同時規範圖示有清晰表述。
十、怎樣确定室外設計地面的标高?
室外設計地面應同時滿足以下兩個條件,并選取室外設計地面标高的最低值作為計算建築高度的标高值:
1、建築首層主要安全出口的室外設計地面标高;
2、滿足消防撲救操作要求的室外設計地面标高。
十一、建築高度的計算,是否包括地下部分?
建築防火規範中的建築高度,指室外設計地面起算的高度,不包括地下室部位!
十二、建築屋面為平屋面時,建築高度怎樣算?
建築屋面為平屋面(包括有女兒牆的平屋面)時,建築高度應為建築室外設計地面至其屋面面層的高度。(圖示1)
十三、平屋面的女兒牆、護欄、廣告牌等,均不計入建築高度?
女兒牆是建築物屋頂四周圍的矮牆,主要作用除維護安全外,也有避免防水層滲水、或是屋頂雨水漫流的作用。
女兒牆和常規護欄沒有火災風險,不會影響救援,均可不計入建築高度(圖示1)。廣告牌也可不計入建築高度,但應注意不得影響滅火救援。
(圖示1)
十四、對于平屋面建築,建築屋面除結構層外,往往還有保溫、防水層,甚至可能還有覆土綠化,建築高度怎樣确定?
建築高度的确定,需要滿足建築防火和滅火救援的需要,其中包括屋頂避難人員的救援需要。當建築屋面為平屋面時,建築高度應為建築室外設計地面至其實際屋面面層的高度,包括保溫防水、覆土綠化層等,參圖示2。
(圖示2)
十五、建築屋面為坡屋面時,建築高度怎樣計算?
建築屋面為坡屋面時,建築高度應為建築室外設計地面至其檐口與屋脊的平均高度,圖示3中,建築高度H=H1 (1/2)H2。
(圖示3)
十六、坡屋面的建築高度計算,檐口高度是指哪裡?
根據《民用建築設計術語标準》(GB/T 50504-2009)定義:檐口是屋面與外牆牆身的交接部位,作用是方便排除屋面雨水和保護牆身,又稱屋檐。
依此,檐口高度是指屋面與外牆牆身的交接部位的高度(圖示4)。
(圖示4)
十七、坡屋面檐口距離頂層樓闆的高度,有規定嗎?
通常情況下,坡屋面的内部空間是無人活動的,不會作為正常使用的功能空間,坡屋面的建築高度為建築室外設計地面至其檐口與屋脊的平均高度。
當坡屋面檐口距離最上層樓闆的高度小于标準層層高時,坡屋面的内部空間就可能成為人員活動空間或成為正常使用的功能空間,這時的建築高度應為建築室外設計地面至最上層虛拟層高線與屋脊的平均高度。
在圖示5中,檐口距離最上層樓闆的高度h1小于标準層層高h,這時的建築高度應為建築室外設計地面至最上層虛拟層高線與屋脊的平均高度:H=H1 (1/2)H2。
(圖示5)
十八、帶天窗的坡屋頂,怎樣計算建築高度?天窗是否計入建築高度?
1、天窗可以不計入建築高度。
2、可以延伸虛拟屋面,按常規坡屋面取值建築高度,本圖示6建築高度H=H1 (1/2)H2。
(圖示6)
十九、半坡屋頂,怎樣計算建築高度?
可以延伸虛拟屋面(圖示7),按常規坡屋面取值建築高度,對比實際坡屋頂的高度确定。圖示7中,虛拟坡屋面的建築高度H=H1 (1/2)H2,實際坡屋頂的高度為H3,最終建築高度可取H和H3的較小值。
注:如半坡屋頂為上人屋面,且可作為人員停留場所,則宜取H3作為建築高度,如作為人員臨時避難場所,則應取H3作為建築高度。
(圖示7)
二十、規範圖示要求坡屋面的坡度不小于3%,對于坡度小于3%的屋面,屋面仍存在坡度,建築高度取高值還是低值?
根據規範圖示要求,坡屋面的坡度不應小于3%,小于3%坡度的坡屋面,按平屋面确定。實際應用中,對于這類平屋面高度的取值,不嚴格限制,如存争議,仍可按坡屋面要求取值。
二十一、單坡屋面的建築高度怎樣計算?
單坡屋面的建築高度,參考常規坡屋面的建築高度确定,圖示8中,建築高度H=H1 (1/2)H2。
(圖示8)
二十二、某建築坡屋面頂作為觀光餐廳,建築高度可以按圖示9的坡屋面H=H1 (1/2)H2确定嗎?
不可以,這類坡屋面,檐口正對功能樓層,參第十七問可知,需考慮本層建築空間的高度,應從頂層虛拟層高線開始計算坡屋面高度,參圖示10,建築高度H=H1 (1/2)H2。
(圖示9)
(圖示10)
二十三、坡屋頂設置為夾層,是否影響建築高度的計算?
坡屋頂的夾層,如不作為人員活動空間,不放置可燃物,不影響坡屋頂建築高度計算;如作為人員的正常活動空間并可能放置可燃物,應考慮扣除夾層淨高度以後計算建築高度(參圖示10)。
二十四、跨越多個樓層的單坡屋面和雙坡屋面,建築高度怎樣計算?
結合常規坡屋面的建築高度計算,參第十七、二十二問可知,建築高度H=H1 (1/2)H2(圖示11、圖示12)。
(圖示11)
(圖示12)
二十五、建築屋面為穹形屋面時,建築高度怎樣計算?
穹形屋面的建築高度計算,可取穹形屋面與外牆接口位置的建築高度與穹頂建築高度的平均值,如圖示13,建築高度H=H1 (1/2)H2。
(圖示13)
二十六、穹形屋面的建築高度計算,穹形屋面與外牆接口位置,至頂層樓闆的高度,有要求嗎?
穹形屋面的建築高度計算,通常取穹形屋面與外牆接口位置的建築高度與穹頂建築高度的平均值。當穹形屋面與外牆接口位置距頂層樓闆的高度小于标準層淨高時(h1<h),應從頂層虛拟層高線開始計算,如圖示14,建築高度H=H1 (1/2)H2。
注:本規定依據與第十七問的坡屋頂類同,不再另述。
(圖示14)
二十七、某建築穹形屋面頂作為觀光餐廳,建築高度怎樣确定?
這類穹形屋面,需考慮本層建築空間的高度,參二十六問可知,頂層空間扣除标準層淨高度h後,再計算穹屋面建築高度,圖示15中,建築高度H=H1 (1/2)H2。
(圖示15)
二十八、同一建築存在多個不同高度的部分,怎樣計算建築高度?
根據建築高度的确定原則,同一座建築有多種形式的屋面或不同高度的建築部分時,建築高度應分别計算,取其中最大值。
圖示16的建築,包括平屋面和坡屋面兩種形式,應分别計算,本示例中,平屋面高度為H3,坡屋面高度H=H1 (1/2)H2,最終建築高度取H3和H的較大值。
(圖示16)
二十九、《建規》A.0.1-6:“對于台階式地坪,當位于不同高程地坪上的同一建築之間有防火牆分隔,各自有符合規範規定的安全出口,且可沿建築的兩個長邊設置貫通式或盡頭式消防車道時,可分别計算各自的建築高度”。
疑問:規範圖示增加了屋頂耐火極限要求?
是的,這類建築較低一側的屋頂,耐火極限不應低于1h,需要說明的是,對于規範中有較高要求者,應以較高要求為據,比如:一級耐火等級建築的上人平屋頂,其屋面闆的耐火極限分别不應低于1.50h。(圖示17)
注:本要求有争議 ,有人認為,僅較低側作為上人屋面才有耐火極限要求。
(圖示17)
三十、局部突出屋頂的房間,比如會議室、茶座等,占屋面面積不大于1/4,是否可以不計入建築高度?
規範對于不計入建築高度的情況,有兩個要求:
1、火災風險小,功能上屬于建築輔助用房,比如局部突出屋頂的瞭望塔、冷卻塔、水箱間、微波天線間或設施、電梯機房、排風和排煙機房以及樓梯出口小間等;
2、占屋面面積不大于1/4。
綜上,會議室、茶座等屬于經常有人的功能房間,有一定火災風險,即使占屋面面積不大于1/4,也應計入建築高度。
三十一、依《建規》A.0.1-6可知:“對于住宅建築,設置在底部且室内高度不大于2.2m的自行車庫、儲藏室、敞開空間,室内外高差或建築的地下或半地下室的頂闆面高出室外設計地面的高度不大于1.5m的部分,可不計入建築高度”。
疑問:規範圖示将兩個條件都表述為室外标高方式,是否不妥?
規範圖示是基于首層室内外地面标高一緻的情形,為防誤解,建議表述方式如下:
1、設置在底部且室内高度不大于2.2m的自行車庫、儲藏室、敞開空間,可不計入建築高度。(圖示18)
(圖示18)
2、建築的地下或半地下室的頂闆面高出室外設計地面的高度不大于1.5m的部分,可不計入建築高度。(圖示19)
(圖示19)
三十二、在問題三十一中,當自行車庫、儲藏室、敞開空間的室内地面高出室外設計地面時,怎樣确定建築高度?
可參建築的地下或半地下室的頂闆面高出室外設計地面的高度要求确定,h0不應大于1.5m(圖示20)。否則應從室外設計地面起算建築高度(圖示21)。
(圖示20)
(圖示21)
三十三、問題三十一中,當地下(半地下)室與自行車庫、儲藏室、敞開空間組合建造時,怎樣确定建築高度?
确定原則如下(以地下室和儲藏室組合為例):
1、地下室頂部高出設計地面≤1.5m,儲藏室≤2.2m,地下室和儲藏室均可不計入建築高度。(圖示22)
(圖示22)
2、地下室頂部高出設計地面≤1.5m,儲藏室>2.2m,從儲藏室算起,地下室可不計入建築高度。(圖示23)
(圖示23)
3、地下室頂部高出設計地面>1.5m,地下室和儲藏室均應計入建築高度。(圖示24)
(圖示24)
4、具體要求,參專題:建築高度處置要求!住宅儲藏室和地下室組合建造!
三十四、《建規》5.1.1:“建築高度24m以上部分任一樓層建築面積大于1000m²的商店、展覽、電信、郵政、财貿金融建築和其他多種功能組合的建築,屬于一類高層建築”,其中,怎樣判斷“建築高度24m”?
“建築高度24m以上部分任一樓層”是指該層樓闆的相對室外設計地面的高度大于24m。
示例:圖示25的公共建築,建築高度49.5m,一至五層每層建築面積1500m²,六層以上每層建築面積980m²,24m以上的樓闆樓層的建築面積不大于1000m²,屬于二類高層公共建築。
(圖示25)
示例:圖示26的公共建築,一至五層每層建築面積1500m²,六層建築面積1200m²,六層以上每層建築面積980m²,本建築24m以上的樓闆樓層,有一層的建築面積大于1000m²,屬于一類高層公共建築。
(圖示26)
示例:圖示27的公共建築,每層建築面積900m²,頂層建築面積1100m²,24m以上的樓闆樓層,有一層的建築面積大于1000m²,屬于一類高層公共建築。
(圖示27)
三十五、帶商業服務網點的住宅建築,建築高度怎樣定,商業服務網點和住宅部分是否要分開算高度?
商業服務網點是設置在住宅建築的首層或首層及二層,每個分隔單元建築面積不大于300m²的商店、郵政所、儲蓄所、理發店等小型營業性用房。
設有商業服務網點的住宅建築,仍可按照住宅建築定性來進行防火設計,建築高度應根據該建築的總高度來确定,參考專題:
住宅建築-建築防火及消防設施要求!
商業服務網點-建築防火及消防設施要求!
三十六、住宅建築和其他功能建築合建,怎樣确定建築高度?
除商業服務網點外,住宅部分和非住宅部分的安全疏散、防火分區和室内消防設施配置,可根據各自的建築高度分别按照《建規》有關住宅建築和公共建築的規定執行;該建築的其他防火設計應根據建築的總高度和建築規模按《建規》有關公共建築的規定執行。
本條中的“建築的總高度”,為建築中住宅部分與住宅外的其他使用功能部分組合後的最大高度。“各自的建築高度”,對于建築中其他使用功能部分,其高度為室外設計地面至其最上一層頂闆或屋面面層的高度;住宅部分的高度為可供住宅部分的人員疏散和滿足消防車停靠與滅火救援的室外設計地面(包括屋面、平台)至住宅部分屋面面層的高度。
圖示27中,建築總高度為H,住宅部分的建築高度與建築總高度相同,公共建築部分的建築高度為H1。
(圖示28)
三十七、住宅與其他公共組合建造,如果1-3層為商業,上部為住宅,總建築高度52m,那麼這棟樓定為一類還是二類?耐火等級定為一級還是二級?
住宅建築和公共建築合建的建築,不能簡單按一類、二類高層定性,應依《建規》5.4.10關于住宅建築與其他使用功能的建築合建的相關要求處置。
住宅部分和非住宅部分的安全疏散、防火分區和室内消防設施配置,可根據各自的建築高度分别按照《建規》有關住宅建築和公共建築的規定執行;該建築的其他防火設計應根據建築的總高度和建築規模按《建規》有關公共建築的規定執行。
該建築耐火等級應為一類。
三十八、商業服務網點和住宅正負零标高不一樣,計算建築高度的時候,一般怎麼算?比如:某項目從住宅安全出口一側的室外設計地面标高算不超54m,且登高面處在這一側,但商業服務網點安全出口一側的地面标高相對較低,超54m(圖示28)。本項目能否從住宅側計算建築高度,按二類高層住宅建築定性?
原則上,類似台階式地坪的建築,除非滿足《建規》附錄A.0.1-4的情況,其他均應按建築高度最大者确定建築高度。
但是,在本項目中,住宅建築一側的安全出口室外設計地面标高和消防撲救操作要求的室外設計地面标高一緻,以此計算的建築高度不大于54m。考慮住宅建築高度底部适當從寬的計算方法(參第三十一至三十三問),本例應可從住宅側計算建築高度(H1),按二類高層住宅建築定性。(本觀點有争議)
(圖示29)
三十九、《防排煙技術标準》中多處涉及到建築高度,是否跟《建規》中的建築高度含義一緻?
《防排煙技術标準》的“建築高度”,與《建規》中的“建築高度”概念和計算方法一緻。但在部分條文中,應予區别。
具體要求,參專題:怎樣理解《防排煙技術标準》中的建築高度!
四十、 坡地建築怎樣确定建築高度?
形成台階式地坪的坡地建築,可能構成不止一個可供人員疏散和消防撲救的室外地面,更有利于安全疏散和滅火救援。
本文認為,坡地住宅建築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其他坡地民用建築,當滿足一定條件時,應可從坡頂層室外設計地面起算建築高度。同時,本文認為,吊層不宜作為地上建築,如确有需要,應采取加強性措施。
具體要求,參專題:坡地建築(台階式地坪)-建築高度的确定!
四十一、 對于建築高度大于24m的單層公共建築,可以設置自用的多層附屬用房,當附屬用房建築高度不超24m時,整體仍可按單、多層建築定性,這種方式有哪些條件?
這種方式有兩個條件:
1、附屬用房應屬于本單層公共建築自用的内部用房。
2、附屬用房的建築高度不能超24m。
示例:某體育館建築主體為單層,建築高度30.6m,座位區下部設置4層輔助用房,第四層頂闆标高22.7m,該體育館可不按高層建築進行防火設計。
具體要求,參專題:怎樣規避高層定性?單多層建築與其他建築合建!
四十二、對于一些單多層的劇場、體育館、會場等建築,當與其他高層建築合建時應按高層建築定性,現因防火分區面積等要求希望按單多層建築定性,有什麼解決辦法?
可參照台階式地坪或兩棟不同建築貼建的形式,具體要求及處置,參專題:怎樣規避高層定性?單多層建築與其他建築合建!
四十三、《車火規》中地下(半地下)汽車庫概念,涉及地下室内地坪面與室外地坪面的高度之差,這個“室外地坪面”和《建規》的“室外設計地面”,是一個意思嗎?具體怎樣确定?
《車火規》的地下(半地下)汽車庫概念,是依《民用建築設計通則》(GB 50352)确定,本通則已被《民用建築設計統一标準》替代,本标準已明确“建築防火設計應符合《建規》有關建築高度和層數計算的規定”。
依此,這個“室外地坪面”應參《建規》的“室外設計地面”的相關要求執行,具體要求如下:
室外設計地面應同時滿足以下兩個條件,并選取室外設計地面标高的最低值作為計算建築高度的标高值:
1、建築首層主要安全出口的室外設計地面标高;
2、滿足消防撲救操作要求的室外設計地面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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