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廊坊的司機朋友們注意啦,2022年4月1日起将實施交通新規,有有推行大中型客貨車駕駛證全國“一證通考”、恢複駕駛資格考試“跨省可辦”、優化駕駛證考試内容和項目等。
公安部新制修訂的《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2個部門規章将自2022年4月1日起實施。新制修訂的部門規章對公安部近年來已推出的交管改革措施予以固化,推進改革成果制度化、法治化,并回應群衆新要求新期待,再推出6項便民利企新措施。
一、便利新措施
1、推行大中型客貨車駕駛證全國“一證通考”。對在戶籍地以外申領大中型客貨車駕駛證的,申請人可以憑居民身份證“一證通考”,無需再提交居住證明。
2、恢複駕駛資格考試“跨省可辦”。對駕駛證超過有效期未換證被注銷不滿兩年的,申請人可以向全國任一地申請參加科目一考試,恢複駕駛資格,更好滿足群衆異地考試換證需求。
3、優化駕駛證考試内容和項目。對持有小型自動擋汽車駕駛證增駕其他小型汽車,或者持有摩托車駕駛證增駕其他類型摩托車的,隻考試科目二和科目三,優化考試程序。
4、新增輕型牽引挂車準駕車型。新增準駕車型“輕型牽引挂車”,允駕駛小型汽車列車,更好滿足群衆駕駛房車出遊需求,促進房車旅遊新業态發展。
5、推行申請資料和檔案電子化。實行申請資料電子化采集、檔案電子化管理,駕駛人考試信息網上轉遞,實現交管業務辦理“減環節、減材料、減時限”。
6、推行部門信息聯網共享核查。與醫療機構等部門信息聯網,共享體檢等信息,群衆辦理業務時免予提交相關證明憑證。
二、機動車記分新措施
1、優化調整記分分值。
根據交通違法行為的嚴重程度,設立一次記12分、9分、6分、3分、1分等五檔記分。在保持對酒後駕駛、交通肇事緻人傷亡後逃逸、使用僞造變造牌證等嚴重妨礙交通安全的違法行為管理力度的前提下,降低了部分交通違法行為記分分值,删除了駕車未放置檢驗标志、保險标志等交通違法行為記分。對于交通違法行為情節輕微,給予警告處罰的,免予記分。新辦法中:一次記12分的違法行為7類,一次記9分的違法行為7類,一次記6分的11類,一次記3分的15類,一次記1分的10類。
2、推行學法減分措施。
對參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且經考試合格,或者參加公安交管部門組織的交通安全公益活動,符合扣減記分條件的,可以從已累積記分中扣減記分,一個記分周期内最高可扣減6分。
3、調整滿分學習考試制度。
嚴格多次記滿12分駕駛人學習和考試,對一個記分周期内多次記滿12分的,延長學習時間,增加學習内容,增加考試科目,對多次違法駕駛人加強教育管理,督促駕駛人嚴格遵法守規,安全駕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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