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道路工程前期工作内容:
1、路線方面:勘察應盡量利用天然或已有的人工露頭,當無露頭可利用時應進行勘探、開挖試坑或鑽探,其中試坑深度應達到地下水位以下,當地下水位很深時,開挖深度不小于2米;
2、路基方面:路基取土調查,對于沿線集中取土或線外大型取土坑每處應布設勘探點,勘探深度應穿過取土層以下0.5米,并選取代表性土樣鑒定土的路用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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