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不繳納社保可以辭職,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勞動者可以随時解除勞動合同,無須承擔任何責任。
【法律依據】
《勞動法》七十三條,勞動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相應的費用由社保基金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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