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補繳社會保險費的步驟包括:
1、本人身份證、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相關證明。
2、報城鎮個人繳交社會保險費申報表,去大廳辦理繳費。
3、在确無能力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城鎮用人單位中就業、未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的人員,經本人申請、單位同意後,可按個人參保辦法參加養老、醫療保險,但不得由個人補繳以往基本養老保險欠費;如需補繳,單位填報《補繳社會保險費申報表》、《補繳社會保險費明細表》各一式三份,以單位名義補繳。
4、在1998年前應繳養老保險費而從未繳納的從業人員提供合法的證明材料審批後,均可辦理補繳手續并繳納養老保險費的本金及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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