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在網上看到一個老人家發表了自己觀點,在他認為:放生就是在造孽,假意的積德行善!昨晚我輾轉反側,夜不能寐,也在認真的思考了這個問題。我一直在回想他說的話,越想越不對勁。他說那些所謂放生的人,那些動物不是别人抓的,就是别人養的。如果我們買來放生,它活了的話破壞生态平衡,死了的話就是在造孽。
就他說的這句話,我一直在想。如果我們放生的動物是别人抓的,那麼别人不也是在破壞生态平衡嗎?如果我們放生了,不就是在還原生态平衡嗎?如果我們放生的動物它死了,那麼它也是因為優勝劣汰的自然法則所不容,總比它死在屠夫的刀下,吃瓜群衆的高壓鍋裡好吧?
還有,這個生态并不會因為你放生了幾條普通的生命而遭到破壞。當然,外來物種是不允許放生的,同時也是違法的。
其實,我個人的觀點認為。放生真正的含義不在于它的字面!很多人花了很多錢買了很多魚蝦放生,但是他們忽略了它們的生存環境,導緻一大部分的魚蝦還沒真正獲得自由就已經死亡了,個人觀點,這種盲目的放生算是一種罪孽!也有一小部分的人,因為一隻蜜蜂飛入家中而打開窗戶讓其出去,因為一隻蚊子在叮咬自己反而把它趕走,這其實也是一種放生。這是一種出自骨子裡的善良所驅使的。
在我的觀念裡,放生是一種大愛!是功德無量的。然而,前提條件是你必須是出自自己内心真實的善良。它是一種美德,這種美德源自你的血液裡,骨髓裡。生命在真正的放生人面前是沒有輕重之分的,更不能用金錢去衡量。最後,我想說,我們放生并不是因為我們自身罪孽深重,也不是為了刻意的去做給别人看,而是出自于内心的一種愛,這種愛無需受别人審視,自己問心無愧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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