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法》對試用期工資做了專門的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标準。這是勞動者在試用期間工資待遇的法定最低标準。對本條的理解,應把握以下幾點:
(一)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在勞動合同裡約定了試用期工資,而約定的試用期工資又高于本條規定的标準的,按約定執行。
(二)約定試用期工資應當體現同工同酬的原則。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