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公民持外交、公務護照入境哥斯達黎加停留30天以内可免辦簽證,持公務普通或因私護照人員以及持香港或澳門特區護照的中國公民入境前須辦妥簽證。申請赴哥斯達黎加簽證須報哥移民總局審批,即“返簽”。哥斯達黎加移民局頒布DG-0018-04-2012SV号法令,放寬中國北京、上海居民申請哥斯達黎加簽證限制,具體為,在北京、上海居住8年以上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可向哥斯達黎加駐華使館辦理領事簽證,即由領事直接審發,無需報哥移民總局批準(返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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