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第1849号公告附件2《混合型飼料添加劑生産企業許可條件》中對混合型飼料添加劑有明确的定義,是指“由一種或一種以上的添加劑與載體或稀釋劑按一定比例混合,但不屬于添加劑預混合飼料的飼料添加劑産品”。
包含有三方面意思,一,原料一定來源于已獲得飼料添加劑生産許可證企業生産的飼料添加劑産品,不能是食品級、化工級或醫藥級添加劑;二,一種及一種以上飼料添加劑混合,既可以是單一飼料添加劑稀釋,;三,産品的功效側重于功能性,不屬于添加劑預混合飼料範疇。
而添加劑預混合飼料是指由兩種或者兩種以上營養性飼料添加劑為主,與載體或者稀釋劑按照一定比例配制的飼料,包括複合預混合飼料、微量元素預混合飼料、維生素預混合飼料,産品功效側重于營養性。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