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保險公司根據車輛受損程度進行賠償。當駕車發生了交通事故之後,要立刻向事故發生地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門進行報案,并且在四十八小時以内通知保險人,否則保險公司是可以進行拒賠的。保險公司将主動去事故的現場進行勘察,對事故的車輛進行定損。交通警察到至事故的現場之後,應該先搶救受傷者,之後對事故現的場進行勘查。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國家賠償司法解釋(11-20)》第十六條同時投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以下簡稱“交強險”)和第三者責任商業保險(以下簡稱“商業三者險”)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當事人同時起訴侵權人和保險公司的,人民法院應當按照下列規則确定賠償責任:(一)先由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範圍内予以賠償;(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業三者險的保險公司根據保險合同予以賠償;(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權責任法的相關規定由侵權人予以賠償。被侵權人或者其近親屬請求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優先賠償精神損害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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