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交通事故的賠償的相關問題,一般需要看是否構成傷殘。
交通事故賠償一般包括以下項目:
受害人受傷未緻殘的,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夥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
受害人因傷緻殘的,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夥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精神損害賠償金以及因康複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複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等。
【法律依據】《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第19條規定: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曆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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