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看守所拘留一般不能探視,特殊情況結果批準可以探視。判刑後才能到移送監獄。未判刑的犯人在看守所期間家人不能夠探望,但是可以委托律師探望,或者在犯人判刑後家人才可探望。
【法律依據】
《看守所條例》第二十八條規定:人犯在羁押期間,經辦案機關同意,并經公安機關批準,可以與近親屬通信、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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