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的“四大方面”:身體、心智(頭腦層面的思想和邏輯)、靈性(内在的聲音,“靈感”與創意的來源)、能量(精氣神,力量,熱量、靈能等)——簡稱:身、心、靈、能。
2、自我修行就是要修這四個方面。達到一個能量平衡狀态,達到能量在動态中累積提升。達到身心靈的平衡與統一。所謂成功之道就在于把身心靈能集中專注于一點,就可以成就任何事情。要想有所成就,除了專注力以外還要有“定力”。按佛法修行的原則,要定在當下,安住在當下,定在“空性”上。也就是說,要随時活在當下,意識到自己全身心在當下。随時不生雜念,清空頭腦。隻專注在“一”上。在定中就能産生智慧。
3、定力的前提就是上文提到的“能量平衡”。如果物質身體能量與靈性不平衡,就會有雜念,有欲望,産生各種情緒與需求……我們就被身心欲望牽着跑了,不能自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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