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并即和離,指古代離婚制度中的一種,古代離婚制度包括“休妻”和“和離”,而和離指按照以和為貴的原則,夫妻雙方和議後離婚。作為一種實踐,它在先秦-漢代就存在,但一直遊離于基于家庭-宗族義務的正統離婚規則之外。
中古時期,受外來佛教“因緣和合”、“宿世因果”等思想的影響,中國的社會婚姻觀念發生變化。以北魏孝文帝太和九年诏書為标志,“和離”逐漸獲得了正當性并上升為法規,最終由唐律所定格并被後世承襲。
作為離婚制度之一的“和離”制度,其律文最早見于《唐律疏議》:“若夫妻不相安諧而和離者,不坐。”意思是說,如果夫妻确實不能和睦相處,就可以協議離婚,而不用承擔法律責任。
和離制度做為唐律法典中的一個創新,不僅在當時禮法結合的封建傳統下是難能可貴的,而且一直為後世所沿用。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