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者無論與用人單位簽訂多少年的勞動合同,勞動履行期間,勞動者都可以辭職。
用人單位不得以勞動者辭職為由克扣工資,否則用人單位違法。
如果用人單位克扣工資,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支付克扣的工資。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