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糾紛和解過程中應注意的問題有:
1、注意區分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前的調解和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後的調解;
2、在協商過程中最好要求患方有懂醫的人員參與;
3、調解協議附加條款。
【法律依據】
根據《侵權責任法》第五十四條,患者在診療活動中受到損害,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有過錯的,由醫療機構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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