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傳庭自萬曆四十七年(1619年)中進士至崇祯十六年(1643年)兵敗身亡的25年間,他由永城知縣,逐步升至兵部尚書,統領七省軍務,先後參與并主持了數十次對明末民軍的鎮壓活動,深得明廷賞識。
不論是在“四正六隅”的聯合圍剿中,還是在“汛守要隘”的單獨行動中,他都以其獨有的狡黠、多謀、果斷,使農民起義軍多次處境艱險,成為明廷手中一張不可多得的王牌。《明史》有“傳庭死而明亡矣”的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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