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林七賢指的是三國時期曹魏正始年間,嵇康、阮籍、山濤、向秀、劉伶、王戎及阮鹹七人,先有七賢之稱。
因常在當時的山陽縣竹林之下,喝酒、縱歌,肆意酣暢,世謂七賢,後與地名竹林合稱。
對此王曉毅先生在《竹林七賢考》一文中,通過檢索佛教經典《大正藏》的相關譯名,認為“竹林”系東晉士人附會佛教經典的觀點值得商榷,韓格平先生在《竹林七賢名義考辨》一文中也認為,“竹林七賢”的命名與僧徒解經的格義是完全不同的事物,“格義”之說不足為信,衛紹生在《竹林七賢若幹問題考辨》一文中認為,“竹林”應該在七賢的中心人物嵇康的寓居地山陽縣,對“竹林”進行實地考證的學者大都不出以上二說,但尚存疑慮,并未真正地解決問題。
竹林七賢的作品基本上繼承了建安文學的精神,但由于當時的血腥統治,作家不能直抒胸臆,所以不得不采用比興、象征、神話等手法,隐晦曲折地表達自己的思想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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