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學的分類為以下三種:
1、遺傳學:
是研究生物性狀的遺傳和變異,闡明其規律的學科。遺傳學是在育種實踐的推動下發展起來的。1900年孟德爾的遺傳定律被重新發現,遺傳學開始建立起來。核酸有兩種,一種是脫氧核糖核酸,具有儲存和遺産信息的作用,另一種是核糖核酸,在遺傳信息表達的過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2、胚胎學:
是研究生物個體發育的學科,原屬形态學範圍。1859年達爾文進化論的發表大大推動了胚胎學的研究。19世紀下半葉,胚胎發育以及受精過程的形态學都有了詳細精确的描述。此後,動物胚胎學從觀察描述發展到用實驗方法研究發育的機制,從而建立了實驗胚胎學。
3、生态學:
是研究生物與生物之間以及生物與環境之間的關系的學科。研究範圍包括個體、種群、群落、生态系統以及生物圈等層次。揭示生态系統中食物鍊、生産力、能量流動和物質循環的有關規律,不但具有重要的理論意義,而且同人類生活密切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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