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含義:典型的小兒右足第一趾骨遠節趾骨粉碎性骨折,骨折線累及骨骺,骨骺分離。
2、病因:多為間接暴力所緻,跌倒時,以手掌或手背着地。也可見于屈曲暴力、扭轉暴力和直接暴力。
3、症狀:于外傷後腕背部呈現腫脹、疼痛及壓痛(多呈環狀)。
4、治療:
1、早期:
越早複位,對骨骺的發育影響越小。
2、解剖對位:
無論何型骨骺損傷,均應力争解剖對位。由于小兒骨骺小,易獲得解剖對位,個别有軟組織嵌頓者則需開放複位。
3、手法複位:
一般均應力争通過手法等非手術療法達到複位,以免因開放複位操作時對骨骺的損傷。
4、骨骺處忌用内固定:
任何波及骨骺的内固定物均影響骨骺的正常發育,非用不可者應選擇避開骨骺線的骨質處。
5、避免損傷:
指重複多次手法操作,勢必加重對骨骺的損傷而引起早閉,以緻後期出現曼德隆樣畸形。因此,在操作時應争取一次到位,切勿多次重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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