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罰款通知單,應先表明其工程發現了存在的質量問題及安全隐患,并注明需要罰款的金額,并寫明希望此公司可以接受教訓,保證安全。
并要求此公司在12小時内進行反饋。處罰内容應注明每一處質量問題和每一次安全隐患及對應的罰款金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第六十四條規定:違反本法規定,未取得施工許可證或者開工報告未經批準擅自施工的,責令改正,對不符合開工條件的責令停止施工,可以處以罰款。
這一規定可以理解為發包方和承包方均對未取得施工許可證或者開工報告進行施工的都應當受到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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