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麼地方設消防控制室?
13.3.1設有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及聯動控制的單體建築或群體建築,應設置消防控制室;
《民用建築電氣設計标準》GB 51348-2019
9.0.9設置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和自動滅火系統的汽車庫、修車庫,應設置消防控制室,消防控制室宜獨立設置,也可與其他控制室、值班室組合設置。
《汽車庫、修車庫、停車場設計防火規範》GB 50067-2014
14.2.3建築高度為100m或35層及以上的住宅建築,應設消防控制室、應急廣播系統及聲光警報裝置。其他需設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住宅建築設置應急廣播困難時,應在每層消防電梯的前室、疏散通道設置聲光警報裝置。 (建築高度為100m或35層及以上的住宅建築要求每棟樓都要設消防控制室,其他住宅建築及住宅建築群應按規範要求設消防控制室。住宅小區宜集中設置消防控制室,消防控制室要求24小時專業人員值班,設置多個消防控制室,需增加專業人員值班,增加系統維修維護量,增加運營成本。)
《住宅建築電氣設計規範》JGJ242-2011
3.4.1具有消防聯動功能的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保護對象中應設置消防控制室。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規範》GB50116-2013
12.2.4教育建築設有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時,宜根據學校的管理模式和單體建築的具體情況,設置消防值班室、消防控制室或學校消防總控制室,并應确定各自的功能及各級系統之間的從屬和聯動關系。
《教育建築電氣設計規範》JGJ310-2013
12.4.5封閉段長度超過1000m的隧道宜設置消防控制室,消防控制室的建築防火要求應符合本規範第8.1.7條和第8.1.8條的規定。
在不具備設置分消防控制室條件的超高層建築裙房以上部分,有需求的業态可将報警控制器設置在有人值班的場所。
二、消控室設在什麼位置?消防控制室的設置應符合下列規定:
1單獨建造的消防控制室,其耐火等級不應低于二級;
2附設在建築内的消防控制室,宜設置在建築内首層或地下一層,宜選擇在便于通向室外的部位,并宜布置在靠外牆部位;
3不應設置在電磁場幹擾較強及其他可能影響消防控制設備正常工作的房間附近;
4疏散門應直通室外或安全出口;
5消防控制室内的設備構成及其對建築消防設施的控制與顯示功能以及向遠程監控系統傳輸相關信息的功能,應符合現行國家标準《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規範》GB 50116和《消防控制室通用技術要求》GB 25506的規定。
6 民用建築内由于管理需求,設置多個消防控制室時,宜選擇靠近消防水泵房的消防控制室作為主消防控制室,其餘為分消防控制室。分消防控制室應負責本區域火災報警、疏散照明、消防應急廣播和聲光警報裝置、防排煙系統、防火卷簾、消火栓泵、噴淋消防泵等聯動控制和轉輸泵的連鎖控制。
不具備設置分消防控制室條件的超高層建築裙房以上部分,有需求的業态可設置值班室。
8.1.8消防水泵房和消防控制室應采取防水淹的技術措施。
14.9.2安防監控中心的使用面積應與安防系統的規模相适應,不宜小于20m2 。 與消防控制室或智能化總控室合用時,其專用工作區面積不宜小于12m2。
3.4.7消防控制室不應設置在電磁場幹擾較強及其他影響消防控制室設備工作的設備用房附近。
參考資料:
《民用建築電氣設計标準》GB 51348-2019
《汽車庫、修車庫、停車場設計防火規範》GB 50067-2014
《住宅建築電氣設計規範》JGJ242-2011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規範》GB50116-2013
《建築設計防火規範》GB 50016-2014(2018版)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