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據資料記載,唐代由于官吏回鄉掃墓,時有耽誤職守的事,唐玄宗頒布政令解決假期的問題。
2、開始規定寒食節放假四天:“(開元)二十四年(736年)二月二十一敕:‘寒食、清明四日為假。’”(《唐會要》卷八十二),按大曆十二年(777年)诏令,唐朝衙門依例放假五天:“自今以後,寒食通清明,休假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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