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喪葬費發放标準,文件内容如下:
機關事業單位:文件依據:甘人事〔1999〕123号。執行标準:從1999年10月起,機關事業單位離退休(在職人員)人員死亡喪葬費由原800元,提高到1200元。機關事業單位在職人員死亡喪葬費參照此标準執行。本通知從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一日起執行。
企業單位:文件依據:甘勞社發〔2002〕244号。執行标準:從2003年元月起,企業單位在職人員(離退休)人員死亡喪葬費由原800元,提高到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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