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國曆史上正式确立以正月為歲首的是漢代武帝時期。西漢太初元年,司馬遷等人建議使用《太初曆》,恢複夏曆即農曆,以正月為歲首,把二十四節氣訂入農曆,後來曆朝曆代雖對曆法有過修改,但基本上仍然以《太初曆》為藍本。
2、幹支古曆以立春至下一立春為一“歲”(攝提),歲首乃萬物起始、一切更生之義,意味着新的一個輪回開啟。後亦用“歲首”來指一年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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