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李贽以孔孟傳統儒學的“異端”而自居,對封建社會的男尊女卑、重農抑商、假道學、社會腐敗、貪官污吏,大加痛斥批判,主張“革故鼎新”,反對思想禁锢。
2、李贽(1527年~1602年),福建泉州人。明代官員、思想家、文學家,泰州學派的一代宗師。
3、李贽初姓林,名載贽,後改姓李,名贽,字宏甫,号卓吾,别号溫陵居士、百泉居士等。嘉靖三十一年舉人,不應會試。曆共城教谕、國子監博士,萬曆中為姚安知府。旋棄官,寄寓黃安(今湖北省紅安縣)、湖北麻城芝佛院。在麻城講學時,從者數千人,中間還有不少婦女。晚年往來南北兩京等地,最後被誣下獄,自刎死于獄中。
4、李贽在社會價值導向方面,批判重農抑商,揚商賈功績,倡導功利價值,符合明中後期資本主義萌芽的發展要求。其重要著作有《藏書》、《續藏書》、《焚書》、《續焚書》、《史綱評要》。他曾評點過的《水浒傳》、《西廂記》、《浣紗記》、《拜月亭》等等,仍是至今流行的版本。
5、李贽的一生充滿着對傳統和曆史的重新考慮,這也是明朝後期社會思想變革的一個聚焦般的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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