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保人不承擔責任的情形有下列幾種:
1、主合同當事人雙方串通,騙取保證人提供保證的。
2、主合同債權人采取欺詐、脅迫等手段,使保證人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提供保證的。
3、主合同債務人采取欺詐、脅迫等手段,使保證人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提供保證的,并且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欺詐、脅迫事實的。
【法律依據】
《擔保法》第30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證人不承擔民事責任:
(一)主合同當事人雙方串通,騙取保證人提供保證的;
(二)主合同債權人采取欺詐、脅迫等手段,使保證人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提供保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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