僅是刑事拘留,沒有判處刑罰的,不算有犯罪記錄。
根據《公安機關出具有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工作規定》第五條,本規定所稱的違法犯罪記錄證明事項不包括以下情形:
1、治安調解協議,不予處罰決定;
2、警告、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财物、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決定,以及交通違法罰款;
3、傳喚、繼續盤問、拘留審查等行政性措施;
4、其他行政機關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