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的趙先生向我們求助說,他騎摩托車時被一頭野豬撞翻在地。人和車都有不同程度損傷,讓他疑惑的是,究竟誰來賠償他的損失呢?
5月24号晚上10點多,趙先生騎摩托車沿南京正方中路由西向東行駛,突然路邊的綠化帶裡竄出一頭野豬,撞向他的車頭。趙先生說,由于事發突然,他刹車已經來不及了,連人帶車一起摔了出去,滑行了十幾米才停了下來,車子、衣服、頭盔都壞了,自己也摔傷了。
事故發生後,南京江甯秣陵中隊民警迅速趕到現場處理。民警表示:正方大道是一條普通開放性公路,并非高速公路。野豬當時被撞暈了,後來恢複了知覺,就自行離開了現場,跑到旁邊的山林裡了。經過詢問,趙先生說,當時可能疏于觀察了,遇到野豬橫過道路的時候,沒有注意避讓,他願意承擔事故全部責任。随後警方依據趙先生的陳述,認定趙先生承擔全部責任。
不過讓趙先生疑惑的是,在這次事故中,不僅摩托車、衣服、頭盔受損了,他自己也受傷了,這些損失由誰來賠償呢?随後,他撥打了保險公司的電話。中國人保的客服人員在查詢後表示:趙先生沒有購買車損險,所以車損和物品損失不能賠償。而他購買了駕駛員意外險,所以受傷的醫藥費是可以報銷的。
對此,趙先生認為:自己是正常騎行,野豬突然蹿到公路上,導緻自己受傷,自己是受害者,而且這個路段上也沒有豎業主出沒,注意避讓的提醒牌,因此林業部門和公路管理部門應該賠償自己的損失。江蘇森遠律師事務所律師王雲解釋:野生動物引發交通事故能否得到賠償,關鍵要看有沒有人為因素導緻事故發生。假如這個野生動物因為現場有人對它進行投喂、挑逗或者追趕,導緻野生動物受驚蹿到馬路上,導緻事故發生,那麼毫無疑問,相關責任人要承擔事故的責任。如果是野生動物自身的行為,跳到馬路上,導緻事故發生,這屬于意外事件,相關的損失可能由受損的車主自行承擔了。(來源:《零距離》記者/李強 編輯/蔣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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