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樓房一般都有土地使用證,土地使用證可以證明土地者對該地塊擁有合法的使用權,并且受到了法律的保護。
【法律依據】
根據《城市房地産管理法》第六十條,國家實行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登記發證制度。
根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七條,商品房現售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現售商品房的房地産開發企業應當具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和房地産開發企業資質證書;
(二)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或者使用土地的批準文件;
(三)持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
(四)已通過竣工驗收;
(五)拆遷安置已經落實;
(六)供水、供電、供熱、燃氣、通訊等配套基礎設施具備交付使用條件,其他配套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具備交付使用條件或者已确定施工進度和交付日期;
(七)物業管理方案已經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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