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認購書并不是簽訂合同的法定必經程序。
【法律依據】
《商品房買賣合同司法解釋》第五條,商品房的認購、訂購、預訂等協議具備《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十六條規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賣人已經按照約定收受購房款的,該協議應當認定為商品房買賣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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