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到期房客賴着不走有兩種解決的方式:
1、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2、到法院起訴。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五條,租賃期間屆滿,承租人應當返還租賃物。返還的租賃物應當符合按照約定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後的狀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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