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一句是“食之無味”。原句:“食之無味,棄之可惜。”
2、翻譯:吃起來沒有什麼味道,扔掉又有點可惜。比喻事情進行下去沒多大必要,就此放手又舍不得。也形容進退兩難,猶豫不決,無可奈何。
3、出處:《三國志·魏志·武帝紀》裴松之注引《九州春秋》:“夫雞肋,棄之如可惜,食之無所得,以比漢中,知王欲還也。”
4、食之無味,棄之可惜用來形容“雞肋”,到了現代,常用“雞肋”形容沒有多大用處又不舍得扔掉的東西。凡用“雞肋”一詞,并不是對之持相當之貶義,因為“雞肋”不同于“垃圾”,畢竟有其相當值得“不棄”的地方,隻是的确無甚“不棄的價值”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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